向群普法|民事诉讼时效及中断的法定事由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也由原来的两年改为了三年,这使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本文将依据法条解释什么是民事诉讼的时效以及其中断的法定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实务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